发布时间: 2024-11-27 16:13:42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中医医院北湖院区南楼装修工程(六至二十层及屋面层)
二、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3479001
三、招标文件现有如下澄清更改,具体内容如下:
序号 | 章节 | 澄清内容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10.1.1类似项目 | 类似项目是指: | 类似项目是指: 类似项目是指:建筑面积在 11000(含) 平方米以上或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 (含)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 |
2 |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1.3资格评审标准 | (一)企业基本情况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项目的,得 10 分/项,此项满分 10 分,不提供业绩不计分。【1、考核期: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指项目竣工时间00(含) 平方米以上或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 (含)以上的土建或建筑工程施工项目。以录入“桂建云”的信息为准。】
| (一)企业基本情况 2、考核期内完成过类似工程项目:2021 年 1 月至投标截止日期止,建筑面积在 11000(含) 平方米以上或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 (含)以上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项目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项目。每个得10分,此项满分 10 分。以录入“桂建云”的信息为准。
|
3 | 第四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2.1.3资格评审标准 |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2023 年 12 月15 日印发),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文件中涉及类型项目招标文件中“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价分)。本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人“诚信综合评价分”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均以本条解释为准)。 | (二)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评标时投标人此项分值均以满分 100 分计。(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分)
|
4 | 2.2详细评审 | 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 ): | 2.2.2(4)企业信誉实力分评分标准 企业信誉实力得分的确定(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准予其自获得第一个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诚信综合评价分;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诚信综合评价分按最高的企业计取,其余项目联合体的诚信综合评价分按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认定;3、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评标时投标人此项分值均以满分 100 分计。(包含自治区诚信综合评价分和设区市诚信综合评分): |
其他内容不变,特此通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发布通知公告的媒介: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http://ggzy.jgswj.gxzf.gov.cn/nnggzy、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gxxmglzx.com)。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市中医医院
地 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北湖北路45号
联 系 人:陈扬
电 话:191 1487 0130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
联系人:刘增清
电话:18878783093
招标人:南宁市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2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