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0-11-20 17:59:34
三龙防洪堤(D2+647-DB0+911)10KV电线杆迁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项目招标编号:GXXMGL-ZB-(GD)2020387)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 三龙防洪堤(D2+647-DB0+911)10KV电线杆迁移工程(EPC)工程总承包 已由 水利部珠江水利委员会 以 珠水技审函﹝2016﹞65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梧州安澜防洪排涝工程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发行专项债券、上级补助、银行贷款及业主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梧州市三龙片区
建设规模:因三龙防洪堤施工建设,需将道路红线内的10kV三龙线08号杆至18号塔、10kV三龙人民医院抽水专变支线、10kV龙平支14号杆至17号杆段线路进行临时迁改,迁改线路长度约1.09 km。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再将10kV三龙线08号杆至18号塔、10kV龙平支07号杆至22号杆段线路沿滨江大道人行道改用电缆敷设,改造线路长度约2.06km。
合同估算价: 370.7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中标通知书落款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9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2020年11月至2021年1月。
2.2招标范围: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项目初步设计,进行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施工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包括将红线内的10kV三龙线08号杆至18号塔、10kV三龙人民医院抽水专变支线、10kV龙平支14号杆至17号杆段线路进行临时迁改,迁改线路长度约1.09 km。待项目建设完成后,再将10kV三龙线08号杆至18号塔、10kV龙平支07号杆至22号杆段线路沿滨江大道人行道改用电缆敷设,改造线路长度约2.06km。)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资质要求: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2)工程施工资质要求: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四级(含)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 项目总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电力类相关专业工
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3.2.2 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资格,或者具有电力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
术职称。
3.2.3 项目经理:具有 机电工程 专业的 二级 注册建造师证书或电力类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
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
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
证。
3.3.2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
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
律责任。
3.3.3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
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
约能力。
3.3.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
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4.1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发售时间:2020年 11 月20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 11 月27日止(工作日),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4.2 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桂东分公司 (梧州市毅德城A6区第14幢1号)
4.3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 250 元,售后不退。
4.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报名:(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前来时需提供);(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中双方共同签署授权委托书;联合体各方均须附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联合体的各方单位公章)(委托代理时提供);(3)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提供)、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为联合体则需所有成员单位提供)(4)联合体协议书复印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需提供) 。(注:以上报名资料的复印件均需加盖联合体所有单位的公章,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任何代替证明材料无效)。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 年 11 月30日下午 15 时 30 分,地点为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桂东分公司 (梧州市毅德城A6区第14幢1号) 三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综合评估法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无 。
进度款支付方式:(1)勘察费支付方式:承包人勘察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 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勘察费中标价的6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勘察费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2)设计费支付方式:承包人施工图设计工作完成并通过第三方审图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中标价的45%;承包人施工图设计工作完成并通过管理部门备案后, 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至设计费中标价的60%;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设计费至实际合同价的80%,工程结算经相关部门评审审核确认后支付余下款项(不计利息)。
(3)建筑安装工程费支付:按月支付。实际合同价确认前,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送审预算综合单价的60%支付;实际合同价确定之后,建筑安装工程费进度款按每月完成工程量乘以实际合同综合单价的75%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后,合同结算价经相关部门评审确认,且本工程项目移交相关接管部门后支付至本项目建筑工程结算价的97%,余3%作为缺陷责任保修金。缺陷责任期(12个月)满后付清(不计利息)。
在申请支付勘察、设计费或工程款时,承包人必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如本市以外的承包人,还须提供加盖有项目所在地税务机关业务专用章并注明增值税发票和交款书号码的《增值税预缴税款表》,并执行梧政办法【2016】163号文。如因执行梧政发【2017】52号文导致实际合同价确认后,本项目不再采用简易计税法的,承包人如需补缴的税款,发包人不予补偿。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www.gxxmglzx.com)上发布。
招标人: 广西梧州安澜防洪排涝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 梧州市长洲区三龙东一路23号(中恒体育馆)
联系人:梁工
电 话:0774-3956716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梧州市毅德城A6区第14幢1号(桂东分公司)
联 系 人:周工
电 话:0774-3810526(桂东分公司)
招标人:广西梧州安澜防洪排涝工程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