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1-01-05 17:35:46
岑溪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南环路至永安路延长线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更改通知(一)
项目编号:GXXMGL-ZB-(ZX)2020420
各投标单位:
岑溪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南环路至永安路延长线雨污分流管网改造(一期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更改,具体如下:
一、招标文件中关于计划工期由“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55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年 2月至 2021 年 1 月。”统一修改为“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55 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1年 2月至 2022 年 1 月。”
二、删除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2.2.4(3)款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四)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2019)获得过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联合体任何一方满足的得1分,满分1分。
三、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2.2.4(3)款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二)资质条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得0.5分;(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方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的,得1分。”更改为“(二)资质条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方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2分。”
三、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2.2.4(3)款 资信业绩评分标准“(二)资质条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得0.5分;(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方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的,得1分。”更改为“(二)资质条件: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施工方)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得1分;(联合体投标的指设计方同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的,得2分。”
四、 招标文件中第三章 评标办法 第2.1.1款 (二)企业信誉“2、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设计企业获得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的每个得3分,设计企业获得省级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的每个得2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公示文件)颁发日期为准,满分6分。”更改为“2、自2016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设计企业获得国家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的每个得3分,设计企业获得省级级优秀工程勘察设计奖项的每个得2分,以获奖证书(或获奖公示文件)颁发日期为准,满分7分。”
五、招标文件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进行调整,具体调整内容详见梧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本工程更改通知(一)的附件内容,请及时下载查阅。
特此通知。
招标人:岑溪市城市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