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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味品产业园•华强聚源标准厂房(25号地块)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

发布时间: 2020-08-04 15:22:18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味品产业园·华强聚源标准厂房(25号地块)项目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味品产业园·华强聚源标准厂房(25号地块)项目工程已由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调味品产业园及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东盟经开区审批复〔202010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多渠道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或试运行)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百威英博大道与上平路交界处西南侧

建设规模:本次招标的项目为地块一,项目净用地面积为81213.38㎡(约121.82亩),主要建设A#-G#7栋单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36909平方米;1#-4#综合楼,均为地上三层,建筑面积约11891.19平方米,以及门卫室、总平、大门、围墙、道路、照明等配套设施,具体规模详见招标人发布的方案设计文本。

合同估算价:17880.00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为552日历天,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20    8月至 20222月。

2.2 招标范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及方案设计批复完成后:在项目拟建规模、建设标准及投资估算确定的条件下,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方案设计进行初步设计(含概算)、施工图设计(含预算、海绵城市、绿色建筑等)、施工、采购(由项目建设单位确定)的工程总承包内容招标;设计内容包括工程红线范围内的基坑支护、建筑(含装饰装修)、结构、给排水、电气(含外接水电工程)、通风、智能、总平、大门、围墙、道路、照明、通信、消防、人防、节能、绿建、海绵城市、绿化、防雷等工程所需全部设计;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相应设备采购与安装);施工:建设红线范围内的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基坑支护、地基处理施工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

2.3 本项目 要求 □不要求采用装配式技术。

2.4 本项目 要求不要求采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级及以上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 贰级 及以上资质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或壹级注册建筑师或壹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并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联合体投标的,要求项目总负责人任职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

3.2.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壹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并具有高级及以上职称。

3.2.3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及以上职称,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目施工专职安全员:须已录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可由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3.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3.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3.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4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2020 84 12 00 分至 2020 9409 30分(不少于 30日),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凭本人的身份证号及密码或企CA 锁登陆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www.nnggzy.org.cn/gxnnhy)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和图纸。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为202094930分,递交方式改为“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直接上传至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标系统中并在网上进行投标文件解密”。

5.2 开标程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项目,无需投标人来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当天接到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通知后,登录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系统远程解密即可(远程解密操作方法详见:https://www.nnggzy.org.cn/gxnnzbw/infodetail/?infoid=8336f68d-7972-4465-bdad-12d8b03823d1&categoryNum=018);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不需提供不加密光盘;原招标文件开标程序里规定的相关的投标人需要到现场签到、投标人需要对相关材料进行签字等部分调整为不需现场签到、不需对相关材料进行签字。本项目投标文件网上解密技术支持联系电话:40099800000771-2856756

5.3 请各投标人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时,认真填写“确认投标信息”中的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手机等相关信息。项目开标当天联系人要保持电话畅通,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配合提供开标会材料进行签到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4 项目开标公布投标人递交名单后,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通知各投标人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中的联系人,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专职投标员、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的身份证号,由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录入开标系统进行签到,签到完成后进入投标文件解密环节。各投标人请于开标当天接到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通知后,于当天上午对投标文件进行网上解密,如投标人自身原因无法解密投标文件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5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避免开标会现场人员密集,本项目开标会过程中所有需要投标人签字确认的表格,取消签字流程,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不参加开标会。开标会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主持,交易中心工作人员进行现场全流程见证,行业主管部门现场监督完成开标会工作。本项目开评标结束后,在开评标结果公示中增加唱标结果的公布。

 

6.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7.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 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

进度款支付方式:详见招标文件专用合同条款。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ztb.gxi.gov.cn、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www.nnggzy.org.cn)、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xdmjkq.nanning.gov.cn/上发布。

 

9. 交易服务单位

   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771-6303532

11.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宁华强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华强          地址:南宁市青秀区建政路10号服务综合楼

        孵化园2号楼

联系人: 龙金宁                             联系人: 陈昊

电话:0771-6303519                         电话: 0771-2025064

 

 

                                                                2020年8月4日